森林多的國家,不一定是可再生能源多的國家
日本國土中森林所佔比例為68.40%,在214個國家及地區中按比例由高至低排名第19位,是全球數值31.14%的兩倍以上。
排名前列的是蘇里南(94.45%)、密克羅尼西亞聯邦(92.16%)、加蓬(91.18%)。排名末列的是卡塔爾、瑙魯、摩納哥,全部為0.0%。日本超過三分之二國土為森林,就全球而言是綠化程度相當高的國家。
然而,若看可再生能源佔最終能源消耗的比例,日本為8.80%,在212個國家及地區中排名第154位,不到全球數值19.74%的一半。
排名前列的是剛果民主共和國(96.3%)、索馬里(95.4%)、利比里亞(92.8%)。需要注意的是,這項指標較高的國家,大多依賴柴薪、木炭等傳統生物質能源。「可再生能源比例高=能源轉型進展良好」並不一定成立。
森林面積大與可再生能源比例高之間沒有關聯,是因為日本的森林並非作為燃料存在,而是作為國土覆蓋存在。同樣是「綠色」,在統計上的含義卻不同。
人均CO2排放量在203個國家及地區中排名第176位
日本人均CO2排放量為7.84噸,按數值由低至高計,在203個國家及地區中排名第176位,是全球數值4.69噸的1.7倍。
數值較低的是瑙魯、圖瓦盧、關島等地(全部為0.0噸)。數值較高的是帕勞(82.84噸)、卡塔爾(47.33噸)、巴林(23.90噸)。
排名前列的包括產油國,以及作為統計分母的人口極少的島嶼地區。日本的7.84噸位於全球數值的較高一側,但與排名前列的群組相比,仍相差3倍至10倍。
能源使用量亦在179個國家及地區中排名第145位
日本人均能源使用量為3,005.9kg(石油當量),按數值由低至高計,在179個國家及地區中排名第145位,是全球數值1,866.2kg的1.6倍。
數值較低的是萊索托(9.73kg)、東帝汶(60.7kg)、幾內亞比紹(65.47kg)。數值較高的是卡塔爾(16,343kg)、冰島(15,997kg)、特立尼達和多巴哥(10,590kg)。
日本在CO2排放量和能源使用量的排名大致相近,是因為兩者有密切關聯。若不改變使用量而只減少排放,唯一方法就是改變電力來源的結構。而反映這種結構的可再生能源比例,仍停留在第154位。
電力普及率為100%
日本可使用電力的人口比例為100%。全球數值為91.60%,仍有約8%的人過着沒有電力的生活。排名末列的是南蘇丹(5.4%)、布隆迪(11.6%)、乍得(12.0%),目前仍有近九成國民無法接入電力的國家存在。
由於達到100%的國家及地區很多,這項指標本身的排名意義不大。與其視為排名,不如把它理解為一項反映全球仍面對「電力尚未送達」這一階段問題的指標。
並列5項指標後所看到的事情
| 指標 | 日本數值 | 排名(母數) | 全球數值 |
| 森林面積比例 | 68.40% | 第19位(214) | 31.14% |
| 電力普及率 | 100% | ―(許多國家及地區均為100%) | 91.60% |
| 人均能源使用量 | 3,005.9kg | 第145位(179) | 1,866.2kg |
| 可再生能源比例 | 8.80% | 第154位(212) | 19.74% |
| 人均CO2排放量 | 7.84t | 第176位(203) | 4.69t |
國土綠化程度位居全球前列,電力普及已達成;然而,能源使用量和排放量均高於全球平均,而用來改變能源結構的可再生能源比例卻位居後段。
這4項並非互不相關。若在一個大量使用能源的經濟體中,供應超過9成依賴非可再生能源,人均排放量便會超過全球數值。森林面積並不在這條公式的任何一環之中。
在環境的國際比較中,反映國土面積或自然資源豐富程度的指標,往往會與反映能源使用方式的指標放在同一脈絡中討論。然而從數字上看,兩者並沒有關聯。
出處
- Forest area (% of land area)(世界銀行《世界發展指標》AG.LND.FRST.ZS)
- Access to electricity (% of population)(同 EG.ELC.ACCS.ZS)
- Energy use (kg of oil equivalent per capita)(同 EG.USE.PCAP.KG.OE)
- Renewable energy consumption (% of total final energy consumption)(同 EG.FEC.RNEW.ZS)
- CO2 emissions (metric tons per capita)(同 EN.ATM.CO2E.PC)
數值按各項指標最新收錄年份計算。CO2排放量和能源使用量為2024年,電力普及率為2023年,森林面積比例為2023年,可再生能源比例為2022年。